等 別
類 別
普通科目
專業科目
三 等
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(經建行政)
英 文
法 文
德 文
日 文
西班牙文
阿拉伯文
韓 文
俄 文
義大利文
土耳其文
馬來亞文
葡萄牙文
一、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
[第一試] 1. 外國文 (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文應試。 除英文組外,其餘各組兼試基礎英文) 2. 外語個別口試 (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語應試) 3. 經濟學 4. 國際經濟學 (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、國際金融理論) 5. 國際經濟組織 6. 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
[第二試] 口試(集體口試)
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(國際經貿法律組)
1. 外國文(英文) 2. 外語個別口試(英語) 3. 國際經濟法 4. 國際經濟學(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、 國際金融理論) 5. 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及仲裁 6. 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